140套经济适用房开始申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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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11:2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我市最新一批“安置类”经济适用房的“申购”工作目前正式启动。昨天一早,和平路拆迁户赵先生就赶到位于沿河路222号木百景湾南大门东侧的“同和·民康”售楼处,在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和拆迁证后,顺利领取一张《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安置类)》。 据介绍,即将开卖的经济适用房共有140套,位于我市包河大道与312国道交口东北
有资格申购这批经济适用住房的市民,必须是2005年度实施拆迁的芜湖路、临淮东路、肥西路、铜陵路、和平路、龚湾路以及长江路5个节点改造7项市政重点工程的拆迁户,且每户的被拆迁面积必须大于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按规定,每户拆迁户只能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 据了解,若符合条件者本月20日前没到“同和·民康”售楼部领取申购表,且办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手续,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享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 本月20日后,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将对每户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约在本月22日,这批安置类的140套经济适用房将开盘,通过审核的拆迁户届时再选择具体的户型楼层。 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也可以通过银行办理不高于总房款六成的“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出租。在5年期限内因出国定居、户口迁往外地等原因确实需要出售的,只能由经济房管理机构按不高于供应价回购。 (周军) (相关情况介绍见本报昨日C20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