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弃录退救助款 1个冒领助学金 两青年道德迥异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11:3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凤阳讯 凤阳县关工委日前向全县通报表扬高考弃录后退回救助款的卢飞,同时也通报批评了冒名领助学金的陈某某。两名青年面对2000元助学金,所作出的不同抉择折射出两人道德观念的迥异。 现年21岁的临淮中学高中毕业生卢飞今年以527分(理科)的成绩被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其父病故,母亲右眼残疾,家庭生活困难,家里仅有2间矮小的住房,室内家产总
县救助协会认为,卢飞虽贫困但不贪念钱财,思想境界高,道德品质好,决定让卢飞将救助款存入银行待来年考取大学时使用;如果补习中出现难以解决的困难可以支取部分作为生活费用,下一年视情况再酌情给予适当补助;并在10月27日召开的全县乡镇及县直机关各口关工委主任会议上提出表扬,以简报形式下发全县。 然而,同样作为被录取的大学生,现年20岁的陈某某就让人大跌眼镜了。陈某某今年以556分(理科)被安徽财经大学录取,其在优秀大学生申请表“特困原因”一栏中填写“父亲病故”。后有人民来信反映陈某某父亲依然健在,且是官塘乡中心小学教师,家庭有两层楼房、一辆汽车,生活并不困难。 经查,官塘乡光华村干部徐某某错把该村西陈组学生“陈家梅”(父亲病故、家庭困难)报成“陈某某”,两位都是女生且考取的是同一所大学,村里错报,加上乡关工委把关不严,没有上门核实,造成此错误。县救助协会研究决定让陈某某写出书面检查,退回2000元救助金;责成作为人民教师、知道女儿领取救助金而不主动退款的陈某某父亲也写出书面检查。 (心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