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集贸市场计量器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11:4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昨天,省质监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质监部门从11月2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乡集贸市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以切实加强对城乡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督管理,维护元旦、春节前城乡集贸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省质监局要求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对短称缺量、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净化市场环境;使在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率达到90%以上,公平秤的设置率和检定率达到10
(潘志远毛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