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广州卡拉OK歌厅预计年底开缴版权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14:26 国际在线

  收费标准拟按12元/天/包房,此收费不得转嫁给消费者

  作为全国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费三大试点城市之一,广州的K厅版权收费定价多少?何时开始实施?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广州版权局将按12元/天/包房的收费标准上报给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如果审批通过,有望在年底开始收取K厅版权费。

  相关单位表示,卡拉OK版权使用费早已纳入经营者经营成本内,只是营业者一直未将这一费用上缴,K厅不得借收取版权费为由提高价格。

  无须听证广州将按12元/天/房收费

  本月9日,国家版权局通过其官方网站正式公布: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的基本标准为12元/天/包房。根据不同区域以及卡拉OK经营的不同规模,可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K厅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活动只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记者了解到,日前广州收取K厅版权费的前期工作已完成,初定按12元/天/包房来收费,只要上报给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审核通过便可实施,无须召开听证会。

  有关人士表示,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取,在本质上和发表作品收取稿费是一致的,只是在形式上委托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去发放许可和收取使用费。因为这一收费不是政府行为,所以不用召开听证会。

  K厅不得借机提价

  卡拉OK版权使用费一收取,K厅会不会就此涨价呢?很多“麦霸”(唱歌迷)都担心以后唱K会多掏钱。广州几大K厅昨天均表示,“目前的收费标准不会改变”。而有文化机构负责人则预测,一旦开收K厅版权费,K厅收费肯定会涨价。

  但昨日,相关单位明确表示:多年来,K厅向消费者收取的费用中,有一部分就是版权费,只是营业者一直没将这部分版权费上缴而已。卡拉OK版权使用费已经纳入经营者经营成本内,不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如果哪个K厅借版权费之名来提价,那就是乱收费”。 (新快报 记者 陈琦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