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应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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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1:02 新京报 | |||||||||
医改新方案将同时强调降低检查费用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朱玉)卫生部新闻发言人1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使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趋于合理,有利于降低社会总的医药费用。 卫生部发言人说,医疗服务价格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一些应该降低的价格,
发言人表示,价格体系合理如果调整合理,可以使社会医药服务总成本下降。 否则的话,如果单纯地采取一味降价的方法,可能使目前的价格不合理现象更加严重。目前,卫生部正在研究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方案,这其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涉及到医院经济政策的系统设计和调整,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卫生部鼓励地方把该降的价格降下来,该进行向上浮动和调整的价格,也应该向上浮动调整。希望媒体和公众在对地方推行价格调整政策的时候应该保持理智的态度。 发言人进一步解释说,如果在目前政府投入没有大变化的情况下,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和技术含量的这些服务价格,等于医院在没有增加成本的情况下,使它的收入有一定的提高,这是增加了医院的纯收入。 否则,让医院通过大型设备检查的方式增加收入的话,患者要付出的成本将会大大增加。在其他因素相对不变的情况下,要适当提高体现医疗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相对降低大型仪器设备的检查费用,这样有升有降,医院的纯收入增加,而整个社会总的医药费用成本是下降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