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抢33万主犯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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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1:23 京华时报 | |||||||||
据《信息时报》报道 光天化日下,两名事主刚从银行出来走向汽车,就先遭枪击后被抢走33万现金。记者昨天获悉,去年10月21日发生在广州白云区江高镇的这起特大持枪抢劫案有了一审结果,7名广东新丰县男子均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重判,首犯潘增明被处无期徒刑,其余6人分获11年到17年不等有期徒刑。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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