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未经授权许可不得擅用外国教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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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1:58 舜网-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 吕诺刘晓莉)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强调,高等学校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使用的外国教材必须是原版或授权的国内版教材。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权利人授权许可,都不得擅自复制、使用外国教材。 为落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关于严厉打击盗版盗印及非法销售、使用外国教材的紧急通知精神,教育部进一步加强高等学
教育部通知强调,各高校要认真对本校近年来复制、使用外国教材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于12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停止一切涉嫌侵权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