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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 带狗上公交罚款五百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2:39 深圳商报

  【本报广州讯】广州警方10日表示: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对违规、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出罚单。

  广州警方表示,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违规、不文明养犬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非法销售和诊治犬只、豢养大型犬只、违规遛狗、不进行犬只免疫等四种违规、不文明养犬行为。

  警方称,按有关规定,对于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于违规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的,处以200元罚款;携带犬只进入道路、公园、广场以外的公共场所或携带犬只乘坐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0元罚款;携犬外出不及时清理犬粪的行为,由环境卫生部门处以50元罚款。不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的,由畜牧兽医部门责令补注射疫苗,并处以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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