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未经授权不得用外国教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3:53 深圳特区报 | |||||||||
教育部发通知强调 高校未经授权不得用外国教材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吕诺刘晓莉)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强调,高等学校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使用的外国教材必须是原版或授权的国内版
为认真落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关于严厉打击盗版盗印及非法销售、使用外国教材的紧急通知精神,教育部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使用外国教材管理,强调高等学校选用外国教材,应由主讲教师或教研室事先提出具体建议,经院(系)审议、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审定后,方可使用。高等学校出版社出版外国教材,必须经权利人授权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出版发行。对违反规定复制、出版、使用外国教材者,应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院系、出版社、学校领导的责任,并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