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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未经授权许可  不得复制使用外国教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5:00 每日新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 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强调,高等学校使用的外国教材必须是原版或授权的国内版教材。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权利人授权许可,都不得擅自复制、使用外国教材。

  教育部强调,高等学校选用外国教材,应由主讲教师或教研室事先提出具体建议,经院(系)审议、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审定后,方可使用。高等学校出版社出版外国教材,必
须经权利人授权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出版发行。对违反规定复制、出版、使用外国教材者,应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院系、出版社、学校领导的责任,并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教育部通知强调,各高校要认真对本校近年来复制、使用外国教材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于12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停止一切涉嫌侵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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