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外国教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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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5:41 山西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吕诺刘晓莉)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强调,高等学校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使用的外国教材必须是原版或授权的国内版教材。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权利人授权许可,都不得擅自复制、使用外国教材。教育部强调,高等学校选用外国教材,应由主讲教师或教研室事先提出具体建议,经院(系)审议、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审定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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