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入境旅游保险最高赔付24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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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5:41 山西日报 | |||||||||
据新华社长沙11月11日电经长沙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所属的169家旅行社办理出入境旅游的游客,因旅行社过失造成人身伤亡的最高赔偿额可达24万元。 今后,长沙市民通过这些旅行社在国内旅游,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最高可获赔10万元;出入境旅游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最高可获赔24万元。根据国家旅游局规定,所有旅行社必须强制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过去国内旅游相关赔偿标准为:由于旅行社过失造成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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