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高校使用外国教材须审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6:1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昨日从教育部网站上获悉,日前,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高等学校选用外国教材,应由主讲教师或教研室事先提出具体建议,经院(系)审议、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审定后,方可使用。高等学校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使用的外国教材,必须是原版或授权的国内版教材。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权利人授权许可,都不得擅自复制、使用外
国教材。

  (郭晶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