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特大涉黑团伙一审宣判 一主犯死刑四人无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6:33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蒲哲 通讯员襄法报道:网罗20多名成员组成涉黑团伙,竟有组织地控制建筑行业市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10日,襄樊市中院以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11项罪名,对襄樊释永涛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的23名成员公开判决:主犯被判死刑,团伙成员共计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42.6万多元。 2004年4月,襄樊市土地交易拍卖中心拍卖一宗土地的使用权,标的底价为每亩12万
2004年7月,团伙成员段建全见人民路一工地开工,便提议强揽工地沙石料供应生意。7月25日晚,该团伙多人来到该建筑工地持刀威胁工人停工。7月26日晚11时许,该团伙携带一支仿六四式手枪、一支猎枪及其他刀具,分乘3辆出租车赶至工地门口,冲进工地大门,向工地上开枪,双方发生火拼,工地计量员杨艳龙和工地司机张红胜被击中。当晚,杨艳龙因心、肺被枪弹击破死亡。 法院查明,释永涛、段建全等人在违法犯罪过程中逐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分别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抢劫、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及敲诈勒索等多种犯罪行为。 襄樊中院一审判决,释永涛数罪并罚被法院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段建全等4人数罪并罚被法院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18名涉黑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1年3个月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