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儿呼唤:爸爸,管管我吧(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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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6:39 重庆时报 | |||||||||||
小龙每天都守在窗前盼望爸爸早日来到自己身边《长江商报》图 “爸爸,管管我吧。”拿着法院胜诉的判决,武汉8岁童小龙(化名)依然拿不到生活费。父母没结婚将他生下,两人分手后,法院判小龙随母亲生活,父亲承担生活费。但母
重庆小伙异地未婚生子 据小龙的外公讲,1992年,自己年仅18岁的女儿小仪(化名)在武汉一餐馆打工时,认识了20岁的重庆忠县小伙吴成国,随后两人恋爱同居,1998年,小龙在父母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出生了。但随着两人的矛盾越来越大,小仪和吴成国闹上了法庭,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2002年7月3日,武汉江岸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小龙归母亲抚养,吴成国每月给付150元抚养费,至其独立生活时止。 “2004年3月,吴成国离开了武汉,再也没给过小龙抚养费。”小龙的舅舅称。 母亲中毒身亡父亲消失 2003年8月14日,小龙的母亲中毒去世,小龙只能和外公外婆、舅舅栖身在湖北汉口嘉艺路的一间出租房内。小龙26岁的舅舅章涣强称,为了抚养小龙,他一直不敢交女友,全家靠吃青菜度日,他在建筑工地打工挣钱刚够一家人的生活费。 2005年,小龙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将抚养费从150元增加到600元。 2006年3月20日,法院判决吴每月支付小龙生活费350元,至其独立生活时止。小龙的医疗费和教育费全部由吴成国负担。由于吴成国一直下落不明,判决成了一纸空文。 小龙舅舅提供了吴成国的身份证复印件,显示吴成国居住的地址为:忠县忠州镇北门街,并称“只是希望找到小龙的父亲,让他承担起一个做父亲的责任。” “爸爸回来,我就有牛奶喝了” 小龙说,学校要求每位学生交9元体检费,外婆给了他10元钱,等到交钱时,小龙却发现钱弄丢了。为了这10元钱,小龙伤伤心心地哭了一夜,小龙说,那是他最伤心的事。 小龙常对亲人们提起,妈妈活着的时候每天都给他买牛奶喝。“爸爸要是回来,我就有牛奶喝了。”小龙说。 律师说法 父母虽未结婚生父也应担责 我市某律师事务所陈律师称,《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或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而消除,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吴成国作为小龙的亲生父亲,理应依法承担抚养小龙的义务。 本报记者李增勇周雪莲采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