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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了名 未上课 “山木培训”退费打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7:0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耿彦红)“这是霸王条款,对我们学生不公平!”刚刚交了英语培训费,小宋在没有上课的情况下,转身想要退费,却被告知要扣掉30%的培训费。

  西北大学的大三学生小宋对记者说,昨日中午,她在西安市师大路看到山木培训的宣传单,就到附近的西安山木培训外院分校来了解情况。经过简单了解后,小宋交了1700元欲参加山木的英语口语“面对面60小时”培训。但由于自己对山木培训不够了解,交费报名
后,小宋就反悔了,转身想要退费。可是山木却只给自己退70%的培训费,这让小宋很是不解,自己又没有上课,凭什么要扣除那么多费用?

  在小宋的山木培训学生证上,记者看到第7条为:“仔细阅读简章,报名后不退学费。”小宋称报名时自己并没有看到简章。在其简章上,记者看到“优惠政策”一栏写着:报名后仔细阅读简章,报名后(非本校原因)不退学费。

  对此,西安山木培训外院分校校长黄金佳解释说,非本校原因造成的退费,不能全额退付。

  2005年9月1日实施的《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学生开学前申请退学并经学校同意的,学校应退还收取的全部学费、住宿费。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的贾海明律师认为,小宋在没有阅读简章的情况下报了名,视为对合同的重大误解,可以据此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则给予一定赔偿,小宋没有接受培训,显然没有对山木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山木应全额退费。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敏学表示,山木培训第7条规定“报名后不退学费”是霸王条款,这种单方面的约定不是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的结果,对小宋不公平,山木应全额退付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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