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未环评最高罚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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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7:3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建设单位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评价文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经营、使用的,最高可处以100万元罚款。日前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处罚限额高出环境影响评价法的5倍。环保总局表示,如此严厉的处罚,可为环保执法走出“执法成本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困局提供有力法律武器。 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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