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与房价为何截然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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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8:29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阙文龙 吕洲科 本报讯 福州出台《福州市四城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规费标准》(详见本报11月9日A9版)后,读者纷纷致电本报,咨询有关土地使用权及地段差价等问题。昨日,记者专门采访了福州市土地和房管部门,专家指出基准地价不等于楼面地价。
据介绍,按现行规定,一级居住用地基准价格每亩300万元,折合每平方米土地4500元。根据榕政[2004]9号文,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和规划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土地,按照商服、居住、工矿仓储等用途分别评估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年限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基准地价不等于楼面地价。而楼面地价是根据基准地价和规划容积率,将土地价格分摊到房屋建筑面积中形成的单位土地面积价格。文件规定的基准容积率为2.0,一级居住用地基准地价4500元/平方米,分摊到房屋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仅为2250元/平方米。容积率越高,楼面地价越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