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携狗上公交罚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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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8:44 扬子晚报 | |||||||||
广州电 广州110报警台近期几乎每天都收到数宗狗扰民狗咬人的投诉或报案。针对这种情况,广州警方10日表示: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对违规、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出罚单。这些行为包括:驱使动物伤害他人、违规遛狗、不进行犬只免疫等。携带犬只进入道路、公园、广场以外的公共场所或携带犬只乘坐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0元罚款;携犬外出不及时清理犬粪的行为,由环境卫生部门处以50元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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