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省委下拨资金补贴建国前老党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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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9:52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胡博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的决定,目前,我省从省管党费和省财政中筹措的资金连同中央财政给我省下拨的补贴资金,已由省委组织部和省财政厅分别下拨各市。据悉,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已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给老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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