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作证 公证书代替出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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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10:20 法制早报 | |||||||||
□本报记者 张 娜 见习记者 梁兆婷 11月9日上午9时,已立案近两个月的马拉松女弟子状告教练王德显侵占财产一案在海淀法院复兴法庭开庭审理。 “证人不出庭作证,用公证书代替”成为当庭亮点。
法庭上,双方交换了证据,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原告方出示的孙英杰的一份公证意见书。孙英杰与原告同是王德显的 弟子,此前,她也同王德显发生过纠纷,以致闹上法庭。 孙英杰的这份公证意见书是作为证据呈交法庭的。被告代理律师张巨雷律师在庭审后表示:孙英杰作为证人是应该出 庭做证的,把证言以公证书的形式提交还是少见。被告另一律师王和也提出了问题,要求原告方的证人在下次出庭时到庭作证 。 法官表示此案将择日开庭继续审理,本报将做追踪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