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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拟出台条例审查外国网络音乐引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10:26 法制早报

  大批音乐网站叫苦,质疑新“条例”缺乏实际操作性

  目前,我国共有七八千家音乐下载网站,获得合法授权的不超过二三十家。正版网络音乐下载可谓举步维艰。“通过网络传播外国音乐,其节目必须要报文化部进行内容审查,没有通过审查就是非法的,这样的网站将受到查处。网络音乐内容的审查,是维护我们国家文化主权、文化安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要想从事网络音乐经营,必须要履行法定的程
序,特别是引进外国音乐在网上传播,一定要经过审查。”文化部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强调。

  本报记者 李明思

  每天晚上,在某广播电台工作的章小含都要在网上搜索美国Billboard公告牌最新、最流行的声音,她的节目叫做“午夜绽放。”MP3里下载着英国歌曲排行榜最劲爆的热门单曲,边走边听,她很喜欢这份职业。作为一个小县城的音乐主持人,触摸到了大洋彼岸的音乐共震,显然她是时代的受益者之一。不过,现在她又有些焦急了,甚至打电话到网络音乐公司询问:“以后还能下载到最新的外国音乐吗?”

  这都缘于上周文化部在新浪公司召开的一次会议,国内几大网络公司,包括百度,雅虎,空中网还有网络版权联盟等全部派高管与会。与会公司高管接到了一份《文化部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条例中写明为了规范网络音乐的市场秩序,将会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内容监督,尤其是对进口网络音乐,实行内容审查制度。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线传播或移动传播以及通过点播下载方式传播的外国网络音乐产品(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拥有著作权的网络音像制品参照外国网络音像产品办理相关手续),必须经过文化部内容审查后,方可投入运营并向消费者提供。

  而就在前两个月,文化部对由于擅自从事进口网络音乐节目经营活动的九天音乐网、搜刮音乐网、天虎音乐网、A8音乐网等一批音乐网站依法处罚,文化部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就曾放言要对网络传播进口音乐审查。

  记者电话采访了文化部市场司网络文化处处长刘强,他表示确有此事,但还在紧锣密鼓的征求意见中。

  一石激起千层浪,网络音乐公司众说纷纭,网络版权联盟开始了协调文化部与网络公司的工作。

  目前,我国共有七八千家音乐下载网站,获得合法授权的不超过二三十家。正版网络音乐下载可谓举步维艰。“通过网络传播外国音乐,其节目必须要报文化部进行内容审查,没有通过审查就是非法的,这样的网站将受到查处。网络音乐内容的审查,是维护我们国家文化主权、文化安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要想从事网络音乐经营,必须要履行法定的程序,特别是引进外国音乐在网上传播,一定要经过审查。”文化部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反复强调。

  讨论《意见》遭业界质疑

  从事正版音乐下载的九天音乐总经理林煌坦言早知道此消息,而且公司正在做相关的工作,力求反馈实际,此文件如果出台,对公司的影响不小。他对规范内容检查的程序要求提出了异议,认为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向文化部提出申请并保送材料一条,这样是否导致重复申请的发生?百度引进一首歌曲,新浪遇到相同的,莫非也要登记?这应该是唱片公司备案,版权人应该考虑的问题,而且条文中的原始版权书也很难取到,一般正版经营商,都很注意精简时间,申请程序应该考虑是否能简化。

  北京百汇数字星空科技有限公司法律及公共事务副总监王明举例表示:外国网络音乐,语意模糊不清,也没有一个明确定义,如果刘欢或那英翻唱外国歌曲,是否属于这个外国网络音乐的范畴?百度有几十万首的外国网络音乐,如果每首都必须提供中英文歌词,然后审批,对很多的大公司经营业绩将会是个考验。还有对审批的等待,运营成本太高,企业的发展速度将会放缓,这与制定初衷相违背,其中甚至涉及到“三资”企业,势必包含了港澳台的网络音乐,似乎操作可行性并不高。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秘书长王斌强调此次征集的意见很多,现在的问题就是审查对象不明,操作难点比较多,其实每一个网络音乐商都想成为合法企业,但就是不知道怎么申请或审批。

  在规范审查的程序要求中,有一条强调内容的审查结果,产品需要予以修改的,应该及时予以修改,否则不予批准。

  林煌无奈而笑,直陈无法修改,自己只是网络音乐商,这还需要拥有著作权的人才能附诸实施,这与王斌谈到的审查对象不明如出一辙。

  引进外国网络音乐之分歧

  根据国际惯例,一些唱片公司在同网络公司合作的时候,单首歌曲定价为2元,分账比例在50%―60%,同时需交纳保证金约200万元人民币。但后续却是,目前还没有一家网站能依靠收费音乐赚钱,几乎所有尝试从事收费音乐的网站均在艰难度日。国内著名音乐网站九天音乐(9sky)在2004年开始尝试部分收费之后,其全球排名很快就从鼎盛时期的400余名跌至1500名;而另一收费音乐网站网蛙网更在全球2万名之外。而且依照美国苹果的那种授权模式,版权成本要占到70%。这样做的话肯定是要赔钱,还需面对高昂的版权费压力。对此,一些音乐网站从业者表示,自己绕开相关部门进口尚且不够温饱,何况还将处于相关部门的层层审批下,经营当然更加困难。

  “对音像出版公司来说,‘你用了我的作品就必须付费’。可问题在于,现在一些音像公司和权益人漫天要价。”一位网络音乐商口气低沉地说。由于缺乏交易标准,一些权益人滥用手中的权利,过高的版权使用费制约了网站使用国内的音乐。于是,不少网络音乐商开始“舍近求远。”

  他从抽屉中拿出纸笔,上面勾勒出了一张唱片的轮廓,举起来放在阳光下,并示意并不会涂上颜色,因为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认为最美丽的颜色,或是金色的唱片,又或是蓝色唱片……但如果现实中没有所想象的那种颜色,我会选择另外一种,或者更为生僻也无所谓,总之一定有人喜欢并欣赏。而国内的唱片公司正是自己所要放弃的颜色。

  为了降低成本、许多音乐网站不再购买录音版权,而是向作者直接购买音乐的版权,然后另找人填上中文歌词。现在很流行的歌曲很多都是国外的曲子,譬如说日本、韩国,所以听来不少歌曲似曾相识,显然,这并不是长久之计。调整正版音乐的费用标准,确为当务之急。中国唱片总公司音乐网台一刘姓负责人甚至还用“无语”二字来形容。

  国内最早在网络音乐领域“掘金”的飞乐公司总裁钟雄兵掩饰不住激动,直斥上面这些都为借口托词,有些网络音乐公司只想着赚钱,整天关注的都是浏览量的多少,缺乏社会良心,文化部此次大动作,尤其对将要出台的条例,当然是举双手表示赞成。

  “大量非法下载与盲目引进国外网络音乐,不但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还影响到人的意识形态,加强性质与内容的审查,也是为了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中国网络音乐公司的同仁们很忽视本土文化,不经过任何过滤地盲目引进,其中有一些淫秽或反动词语肆无忌惮地出现,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污染。”

  音乐网站获得合法地位

  德国无线传媒董事长RheinHanspeter曾说:“在德国最大的音像超市,只能见到三张中国唱片。”

  钟雄兵很有同感,他认为中国网络音乐商一向十分热衷国外的网络音乐,现今却导致严重的逆差,音乐出口极度不平衡,甚至有的音乐网站一首中文歌都没有,令人齿冷。

  “放眼国内,物质上面越来越富有,精神方面却在追求刺激(包括歌词露骨,唱腔拖曳,音乐形式永远HOP-POP…..)。欧美音乐泛滥,间接影响着本土网络音乐的青黄不接。一首歌的生命力并不会因为文化部审查而凋谢,“音乐没有国界”只是从音乐的角度来谈心理活动,但是作为主管部门完全有理由为了保护民族音乐产业,制定相关的条例。”

  此次会议中,百度公司表示,由于音乐资料的庞大,提出先将几十万首国外网络音乐在互联网上公布,然后再提请文化部进行监督(音像产品内容审查委员会)。王明又提出了问题:“如果几家大的网络音乐公司相继都要求采取这种形式,那这应该又是此条例颁布前讨论的焦点。”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秘书长王斌认为,文化部讨论《关于网络音乐的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从另一个层面肯定了互联网音乐网站的地位合法,与正规音像公司相比,互联网音乐网站将被纳入有序合法的管理渠道,代表了政府的重视程度以及自身的发展水平。

  “尤其是在进口外国网络音乐时,需要权利人和网络服务的提供者打破各自成见,洽谈好分成比例、使用方式等,从而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规则体系。”王斌最后仔细斟酌着每个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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