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荧屏低俗风 暗访不如有奖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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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11:48 法制晚报 | |||||||||
抵制荧屏低俗风 暗访不如有奖举报 据法晚报道,由国家广电总局主办的“全国广播电视抵制低俗之风工作会议”日前在成都召开,会议期间国家广电总局将颁布“绝杀令”整治荧屏低俗之风,并派遣两队人马在全国暗访,对荧屏低俗栏目进行调查取证。
以前,尽管有关主管部门一再“通知”、“规定”、“警告”,荧屏低俗风却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相比以往的“纸上谈兵”,此次广电总局采取微服私访当场取证当即处罚的举措,无疑更具威慑力。但笔者以为,与其派人在全国疲于奔波调查暗访,不如号召全国观众对低俗栏目进行举报,并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与有奖举报相比,全国暗访存在一些弊端。一是“两个暗访小组”的视野毕竟有限,难免会让许多荧屏低俗栏目成为漏网之鱼。二是制止荧屏低俗风是一项长期任务,而“暗访”只是阶段性的,广电总局不可能长年累月派人四处暗访。三是“暗访”的透明度也不高,暗访小组调查了哪些地方、查出了哪些问题,观众往往不得而知。 而有奖举报除了完全具备全国暗访的优势之处,还可以克服全国暗访的弊端。 号召观众举报,各地荧屏的低俗栏目就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因此,震慑力更强。观众发现问题随时举报,可以将抵制荧屏低俗化工作长期化,避免这项工作流落于“抓典型”、“一阵风”和“形式主义”。此举还有利于促进主管部门的工作,观众会追问,自己举报的问题有没有人过问和查处,继而向主管部门讨一个说法。 国家广电总局在颁布“绝杀令”的同时,再出台举报有奖制度,就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何乐而不为呢? 余清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