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市委选拔干部要求孝敬父母关爱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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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14:09 甘肃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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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金昌讯(记者 刘兴元)对不尽社会义务、不孝敬父母、不关爱妻子儿女的干部,在提拔任用时就要被亮起“红灯”,一票否决。金昌市委实行的这一干部任用新规定,使干部任用考察制度更加完善,考察内容更加全面、客观、公正,受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金昌市委结合先进性教育整改活动,决定对拟提拔任用的各级领导干部人选,在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的同时,特别增加对干部履行社会义务、社会公德、家庭责任等 方面的考察内容。市委组织部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拟任用人选家庭所在社区和乡村实地调查、走访楼道代表、街坊邻居、片警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其社会生活、邻里关系、赡养老人、夫妻关系、子女教育等12个方面的真实表现,并由社区或乡村组织郑重出具评价意见,为市委常委会票决提供依据。金昌市委书记李建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如果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不孝敬,连妻子儿女都不关心,怎么能谈得上爱党、爱国、爱人民?怎么能担当起领导人、教育人的重任?我们实行这样的新规定,就是要通过全面考察,真正把表里如一、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记者在采访调查中了解到,市委在今年县(区)、乡(镇)党委换届选举的人选推荐考察中,严格执行了这一新的规定,对3名存在这方面问题的人选,实行了一票否决。这一规定的实行,不仅使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的表现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而且促进了“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落实,促进了家庭乃至社会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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