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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下发《切实做好三峡移民就业工作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14:52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11月12日电(记者 张桂林)重庆市日前出台了促进三峡移民就业的优惠政策,对招用移民的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实行税费减免,并向用人单位提供社保、岗位补贴和贷款贴息。同时这些政策还鼓励库区移民自主创业。

  重庆市政府日前下发《切实做好三峡移民就业工作的通知》,对吸纳移民就业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系列政策优惠。通知规定,
招用三峡移民的各类企业和单位,可在招用后3年内按每人每年4800元的限额减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并由政府给予各项社会保险费补贴和每人每年1000元的岗位补贴。招用移民数量达到100人以上的企业,还可申报当年市级重点企业,并可申请市级财政提供的重点企业贴息。

  与此同时,为鼓励移民自主创业,各级政府对城镇移民从事个体经营,3年以内每年可减免8000元税费,并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还可以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和贷款贴息。对城镇移民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另外,三峡移民通过初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政府将给予100元至900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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