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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息再燃他人生命之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15:20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广州11月11日电(记者杨霞)教育部、卫生部器官移植重点实验室主任陈忠华教授11日在广州公布,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24位捐献者成功自愿无偿捐献106个器官,为100余例移植病人带来了新生和光明。

  据介绍,2001年以来,在卫生部器官移植重点实验室及教育部器官移植重点实验室两大平台的共同支持下,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器官移植研究所牵头确立了《脑死亡器官捐献全
国联合攻关项目》。目前,成功实施器官捐献24例,共捐献出106个器官,使100余人重获新生或重见光明。陈忠华介绍说:“最多的一次是一人捐献了8个器官,拯救8人,首次达到国际标准化多器官联合获取和移植的临床常规水平。”

  据了解,这24位捐献者中,有11名来自于广东省,广东省中医院成为全国重要的器官捐献接受基地。第24例捐献者,是河南省新乡县一名46岁男性,他于11月7日脑死亡,捐献了2个肾脏、1个肝脏、1个心脏及2个眼角膜,这些器官被成功移植到8个人身上。而在此之前的第23例,是11月3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61岁的陈女士,她脑死亡后捐献的5个器官拯救了7个生命。

  陈忠华教授还公布了他进行的一项研究。据调查,约80%的病人由于家庭经济拮据,在还没有到达脑死亡标准的时候就提早放弃,自动出院;相反,约20%的患者在完全符合脑死亡标准之后相当长时间还在尽力“抢救”,因为当事人享受公费医疗或并不在意每天花费高昂的ICU(重症监护室)医疗费用。他说:“前者是对生命的不尊重,后者是对死亡的不尊重,两者均不可取。”他提议,临床脑死亡判定标准理应尽快出台,以便指导临床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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