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中组部负责人答记者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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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0:08 东南快报 | |||||||||
近日,中组部负责人就做好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 问:十七大代表名额是如何进行分配的? 答:十七大代表的名额原则上是按各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数、党员人数进行分配的,
问:十七大代表构成比例上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中央对各选举单位的代表构成比例作出具体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中,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70%,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一般不少于30%,其中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的比例相应有所提高;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所占的比例,一般应分别高于本地区党员总数中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所占的比例;要有适当数量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员。 问:十七大代表的产生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具体包括以下5个步骤:1.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要从基层开始,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2.组织考察。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3.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公示。4.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5.代表选举。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穴工委扩大会议?雪,差额选举出席十七大的代表。 问:十七大代表选举中进一步扩大民主有哪些新举措? 答:扩大了差额选举比例,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进行正式选举时,代表候选人一般应多于应选名额的15%;县和市两级党委上报的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由过去的常委会讨论决定改为由常委会提名、全委会讨论决定,扩大确定代表候选人的民主;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实行考察预告和公示制度,便于更广泛地听取意见;提高了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的比例。 新华 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