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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大盘成为地方政府香馍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0:19 中国经济周刊

  “大盘”成为地方政府的香馍馍

  “‘大盘’热销的背后实际是地方政府推行的大宗土地出让。”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司有关负责人一语点出其中的原因所在。

  该人士坦言,“对地方政府而言,大盘开发资金投入大、开发区域广、规模大、周期
长,对整个城市的规划,提升城市都市形象,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方面有明显的优势。 地方政府可以从大盘中快速达成经济和政治诉求,所以一直为地方政府所热衷。”

  来自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资料显示,自2002年以来,截至2006年6月30日,广州市(含增城市、从化市)一次性出让300亩以上用地共38宗,总用地面积20211亩,总建筑面积945万平方米。其中,增城市2002年以来一次性出让300亩以上的房地产项目有11宗,总用地面积5908亩,总建筑面积329万平方米;从化市2002年以来一次性出让300亩以上的房地产项目有4宗,总用地面积2024亩,总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

  在一些地方政府看来,大宗出让土地对房地产市场影响利大于弊。 深圳市房管局举出这样的一组数据来证明:2003年,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竞得一块总面积达597亩的土地,用来开发“万科城”,二期相对一期涨幅为14.25%,三期相对二期涨幅为21.91%,而同期全市商品住宅涨幅分别为10.74%和32.86%,可见,虽然大项目分期开发,但不能认定分期开发跟故意抬高

房价有某种直接的关联。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向建设部的报告材料中表示,从统计的情况来看,能够获得大宗出让土地并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都是一些规模大、实力较强的开发企业,这些企业在拿地后,由于资金充足,不需分期开发,项目基本在两年内可建成,可对当地提供充足的商品房房源,缓解部分地区商品房供不应求的局面。

  建设部官员认为 须“控制”大盘

  随着土地调控的进一步深入,面对建设用地的过渡扩张,以大宗土地出让为特征的大盘开发无疑将成为调控的一个重要方面。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已经采取措施,限制大盘开发。如福建省规定,福州、厦门、泉州城市中心区和旧城改造区,凡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一次性出让宗地面积上限为8公顷,城乡结合部和新区为20公顷。成都市规定一次性出让土地不得超过200亩。

  在这次建设部的调研报告中明确提出,为了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必须合理控制一次性土地出让规模,并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将项目的合理规模确定为销售周期在3年左右,即开发周期在4年左右;每年的销售面积参照城市同类地段可比项目的平均销量作为标准,以此估算整个项目的合理规模。同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开、竣工时限,确保供应的土地及时形成市场供应。

  对于“国六条配套细则”中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的规定,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按照规定,全面清理闲置土地,特别是住宅建设用地。对违约延期、擅自变更土地使用条件、改变使用用途、突破规划条件等行为,依法从严惩处,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开发建设进度,缓解市场偏紧的市场供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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