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藐视法律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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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0:27 华夏时报 | |||||||||
正在餐馆吃饭被“限制高消费令”予以拘留一“老赖”藐视法律被判刑 据新华社电长沙市芙蓉区法院“限制高消费令”公布的被执行人李文升,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藐视法律,前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李文升是岳阳市某信用合作社干部。2004年3月底,他向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芙蓉支
今年4月的一天,李文升在岳阳市某餐馆吃饭时,被芙蓉区法院以违反“限制高消费令”为由予以司法拘留。7月20日,芙蓉区检察院以李文升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向芙蓉区法院提起公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