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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举债 不增编 不下招商指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1:14 人民网-人民日报

  

不举债 不增编 不下招商指标
邱炯绘坚决控制乡村新债

  陕西要求“谁签字,谁还债”

  新债化解前,乡镇“一把手”不得提拔重用

  本报西安11月12日电记者王科报道:近日召开的陕西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上,陕西省政府提出严格规范乡镇政府行为,坚决控制乡村产生新债,积极稳妥化解陈旧债务。陕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袁纯清在会上强调:在新农村建设中一定要坚持量力而行,不得超越当地的经济条件和农民的承受能力,不能借新农村建设向农民乱伸手,加重农民负担,不能举债搞建设,形成新的乡村债务。违反规定,一经查实,“谁签字,谁还债”。

  目前,陕西乡镇换届已经结束。按照要求,陕西省各县市都将对乡镇党政“一把手”进行离任审计,尤其是新债务审计,凡发生新债的乡镇,必须追究乡镇党政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在新债未化解之前,乡镇党政“一把手”不得提拔重用,不准异地任职。

  陕西省乡村债务量大面广,成因复杂,化解困难,已经成为农村工作的一个难点。据悉,陕西各地将组织财政、教育、农业等部门,全面清理、核实乡村债务底数,对每一笔债权债务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确认,登记造册,建立债务管理资料档案。同时,从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最为关心、利益最直接、矛盾最集中的几个重点入手,逐项突破,逐步化解陈旧债务。陕西还将探索建立政府偿债准备金,有条件的市县要从新增财力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偿还政府债务。

  继续深化机构改革

  重庆五年内乡镇不增编制

  若进人员,优先考虑充实乡镇派出所

  本报重庆11月12日电记者余继军报道:重庆市政府近日提出,积极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各乡镇政府落实好不招商、不举债、不增编的“三不”原则,切实为农民提供更好、更多的公共服务。

  重庆提出,在5年内,全市乡镇不新增编制和人员,市级部门不得以机构“上下对口”,或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年终考核等手段,干预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乡镇机构改革中产生的空余编制,应优先使用到乡镇公安派出所建设中。

  在近日举行的市政府常务会上,重庆市长王鸿举强调,乡镇政府没有落实招商项目土地的权力,也没有能力对招商项目进行环保评估,对一些能耗高、污染大、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良项目缺少判断能力,因此,对外来投资者乡镇政府应热情接待,但要把具体招商事宜交给区县政府相关部门推进。

  切实化解遗留债务

  宁夏取消乡镇招商指标

  违反规定,县市主要负责人将被问责

  本报银川11月12日电记者周志忠报道:核减乡镇不实债务占上报债务的37.6%;争取3至5年基本化解乡镇债务;各市、县(区)不得要求乡镇举债上项目、压任务;各市、县(区)不再下达乡镇招商引资指标……针对乡镇遗留债务问题,宁夏区委、区政府近日提出,今后若违反规定举新债,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就地免职,并将视情节追究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责任。

  宁夏乡镇债务问题由来已久,近年有逐年增多的趋势。宁夏审计部门面向全区的交叉审计发现,乡镇债务相对集中于教育、交通、水利、民政、计生等方面,也有部分用于公益性事务。

  在重点对各地上报乡镇债务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之后,宁夏提出了分类化解、加强控制的化解对策。对用于公益性事业的债务,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新项目的实施,落实资金,制定分年度化解方案,争取用3年时间化解;其他方面债务,由相关部门会同有关市、县(区)制订计划,落实以奖代补政策,签订责任书,争取用5年时间解决。宁夏还提出鼓励和引导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同时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搞好村务公开,年内以签订乡镇债务目标责任书的形式确认化解债务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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