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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国宝”拟订评定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2:28 重庆晚报

  博物馆馆藏文物有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和普通文物之分,但流散于民间的数量庞大的文物却没有相应的评定标准。11日,来自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的专家和民间文物鉴定专家在京共同发起了一项为民间“国宝”制定标准的活动。

  “不要小看文物定级标准,在涉及到文物案件时,一级文物和二级文物之间往往就是生与死的距离。”论证会上,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刘东瑞表示,因为全国各地文物收
藏状况不一样,在某地定为一级文物,在其他地方可能就定为二级文物,所以,该委员会要为涉及文物的死刑案件复核出具文物鉴定意见。他透露,仅仅在他负责的案件中,就有20多人因为文物定级而免去死刑。

  据了解,目前全国有大量文物散落在民间,其中不乏可以被认定为馆藏一级品的文物,制定这一标准将有利于更好地发掘和保护民间文物。

  据北京青年报今日消息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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