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七大代表名额 222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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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3:58 都市快报 | |||||||||
据新华社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决定,党的十七大于200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 最近,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对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中央组织部近日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安排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
中央确定,党的十七大代表名额为2220名,将由全国38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这个名额比十六大增加100名。 大会期间,他们将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和决定党的重大问题;选举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央提出,党的十七大代表应当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要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的名额;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要占一定比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中,要有适当数量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员。 中央要求,在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中,要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充分走群众路线,把发扬民主贯穿于全过程。坚持差额选举,提高差额比例,各选举单位要按照不少于15%(比十六大时增加了5个百分点)的差额比例,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出席党的十七大的代表。 中央强调,要严格按照党章办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要严肃组织纪律,坚决禁止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 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从现在开始,到明年6月底前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