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袋半路破开丢鞋消费者获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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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6:01 东方早报 | |||||||||
新买的一双872元的鞋因为包装袋质量问题半路遗失一只,消费者要求索赔,但鞋店不同意。经卢湾区消保委调解,日前鞋店同意赔偿消费者218元。 陈先生近日在某知名品牌专卖店看中一双872元的休闲鞋。因考虑到携带方便,陈先生遂放弃装鞋盒,改用包装袋直接携带。于是专卖店小姐将鞋子直接装进一个纸袋。
随后陈先生带着鞋子开着摩托车回家。途中,陈先生无意中摸到包装袋,突然发现一只鞋的鞋头竟然露在外面,而纸袋内只剩一只鞋子。陈先生立即沿原路返回,并寻找到鞋子,但其已有被汽车轧过的痕迹。 对此,陈先生认为是专卖店的包装袋问题而造成新鞋丢失并被汽车碾压。为此,陈先生找到专卖店要求解决。在遭到拒绝后,陈先生投诉至卢湾区消保委。 随后卢湾区消保委与专卖店取得联系。专卖店表示,究竟是因纸袋质量问题还是因陈先生在袋中放了过多过重的物品,从而导致其鞋子中途掉落,陈先生需要提供依据。此外,是陈先生主动提出不要鞋盒的。 由于无法通过鉴定来确认纸袋穿底的真正原因,卢湾区消保委表示,虽然陈先生无法举证,但专卖店提供的纸袋应保证其能承受所购商品的重量。经多番协商,专卖店最终同意补偿陈先生218元钱款。 早报记者 吴洁瑾 订阅东方早报请登陆东方早报网站或拨打 962288 或 8008208696;优惠多多、实惠多多、资讯多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