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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非法”使用市长特别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6:4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媒体报道,民进党“立委”谢欣霓日前检举台北市长马英九使用特别费疑涉“不法”,台湾检方将于14日传讯马英九。岛内政坛上传言,马英九可能将因特别费被起诉。马英九12日上午表示,“会充分配合调查,应讯有助厘清问题,还我清白。”对于“绿营”将马英九特别费案与“机要费”案相提并论,他则说,“相信‘司法’机关的公正性。”

  马英九遭检举把市长特别费汇入私人账户,台湾检方查黑中心检察官侯宽仁今年8月11日分案展开调查后,已向台北市审计处调阅马英九的特别费账目、支助流浪狗“马小九”等账证,并陆续讯问多名经手的承办人员,11月14日将传讯马英九本人,马英九12日表示会配合说明。台湾法律界人士指出,检方当庭将马英九改列被告也不无可能。

  有国民党“立委”指出,若马英九遭起诉,依照规定,马英九将遭到“停权”,也将无法代表国民党角逐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

  国民党“立委”洪秀柱表示,若马英九因特别费被起诉,将发动国民党“立委”按铃申告,要求检方调查民进党“政务官”及县市长。

  台北市政府人士指出,依照“行政院主计处”编定的“支出标准及审核作业手册”,特别费与公共关系费不同,公共关系费才要实报实销;特别费存入受款人金融机构存款账户也没问题,马英九不可能被起诉。

  对于起诉传闻,国民党核心认为,陈水扁可能会搞这招,但一定不会成功,因为现在“机要费”不是“司法”问题,而是人民信任感的问题,如果检方强行起诉马英九,将连带影响所有使用特别费的县市长。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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