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经费不落实不发施工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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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6: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一天内,建设系统发生两起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七人,这在成都是非常罕见的!”昨日,成都市建委副主任陈先龙向本报记者详细分析了今年成都市建设领域安全事故发生的7个方面主要原因,并提出了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8大举措。 7大原因造成安全事故频发
陈先龙说,通过检查发现,很多施工现场不同程度地存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尽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这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其次,有些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舍不得安全投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陈旧老化、数量严重不足,缺少基本的安全防护,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再者,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监理单位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对安全工作履职不到,未形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二道防线。还有,个别工程项目因种种原因,未及时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导致安全监督未能正常介入,存在安全监督的真空现象。另外,有章不循,冒险蛮干;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普遍较差;以包代管,安全管理薄弱等都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 8大举措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陈先龙说,通过对以上安全事故原因分析,市建委正研究制定并着手实施8大举措: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严格管理,该禁入的禁入,该取消资格的一定要取消资格,让那些不重视安全管理的施工企业接不到工程。严格安全措施费用的管理,今后工程开工前,凡安全经费未落实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机构不得实施质量监督。严格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力争年内向全市施工现场全面推行安全防护设施定型化、工具化。加大对违规开工建设的处罚,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必须果断,该停工的必须停工,不能让安全隐患长期存在。针对高处坠落事故、物体打击事故及坍塌事故等成都市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类型,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深度和力度。借鉴香港和其他先进城市的“绿卡”管理制度,加强一线操作人员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提高广大农民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素质。督促工程监理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切实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记者彭永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