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问题精油最高可罚款2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7:46 长江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蔡元红)三四十元的“三无”精油,在美容院的卖价却高达数千元甚至是上万元。昨日,武汉市工商对一些美容院进行了突击检查。 武昌区工商分局公平交易局负责人表示,在他们检查过的美容机构中,普遍存在两种问题,一是销售的各种精油,大部分都没有正规来源,产品上都没有标注产品的产地、生产日期等法定内容;二是大多数精油产品,在没有获得国家食字号、药字号、健字号的情况
武汉市的工商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销售“三无”问题精油产品的商家,工商部门将根据国家的《产品质量法》,按其违法所得处以1至5倍罚款;而为精油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工商部门将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