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行驶中坠下大桥酿成30人死亡20人受伤惨祸肇事大巴9个月违法198次我国个别城市公交车“横行霸道”问题值得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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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7:49 东方网-文汇报 | |||||||||||
公交车“横行霸道”是我国个别城市一大顽症,一些公交车司机“野蛮”驾驶不时引发恶性事件。记者在追踪重庆嘉陵江石门大桥特别重大车祸时发现,肇事公交客车在短短9个月内交通违法198次! 谁在纵容司机违法
国庆节当天,重庆711路一辆大客车高速行驶中飞坠石门大桥,酿成30人死亡、20人受伤的惨祸。令人震惊的是,记者在“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上查询到,从今年1月17日到9月19日,此次车祸肇事客车有164次违法记录,出事之前未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这个网上的信息显示,“7”字头客车违法记录在百次以上而未接受处罚的远不止这一辆。 执法者对公交车放任,让人颇为猜测这里有“猫腻”。久住重庆的老教师刘蓉蓉说:“试想,如果重庆交警对那辆三天两头违法的客车严格执法,30条人命也不至于无辜枉死。”“一辆车违法记录高达198次,照我的经验,这辆车的驾驶员早就该扣满12分,被勒令停止驾驶重新学习。”重庆一位出租车驾驶员告诉记者,光靠罚款并不能解决违法行为。 交警解释:不能及时处理 重庆市交警总队总队长陈洪刚解释说,交警部门不能及时处理违法行为,这在全国是一个普遍现象。这一肇事车辆今年有交通违法记录198件,已处理34件、未处理164件,未处理的违法行为全部为非现场执法所查获。根据规定,这当中有158件属于不记分的违法行为、6件属于应记分的违法行为,共可记11分。车祸肇事车辆有轮班驾驶员3人,即使其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平均每人记3.6分,仍达不到勒令停止驾驶、重新学习的处罚条件。目前,重庆已对交通非现场执法纠违实行“月月清”。 市民质疑:肇事车有“背景” 对于这种解释,许多市民质疑,认为肇事车辆有“背景”才有恃无恐。陈洪刚回答,一些民营公交车的老板肯定有“背景”,但这不是主要问题,关键是民营公交客运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 据分析,民营公交车大都承包给个人,其中的一些司机经常赖站、抢客、随意停车,仅靠交警管理难度较大。与此同时,各地机动车和驾驶员的数量每天都在迅速增加,交警超负荷工作,警力严重不足,城市道路设施也跟不上。 在重庆市石门大桥一带执法的一位交警说,有些公交车违法行为根本管不了,罚单才刚开完,紧接着就有领导打来电话“要求放行”。 国庆节当天,重庆一辆711路大客车高速行驶中飞坠石门大桥,酿成30人死亡、20人受伤的惨祸。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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