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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绿化费收缴时间延长至年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8:00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王颜梅)记者日前从海口市绿委办了解到,义务植树绿化费集中收缴时间延长至12月底。

  据介绍,海口市原定9月15日起至10月30日为全市范围内集中收缴义务植树绿化费时间,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元。自开收绿化费以来,海口市共收到义务植树绿化费约50万元,其中市、区机关工作人员占到80%。收缴人员中占比例最多的是市、区直属机关工作人员
,其次是一些大型企业、酒店的员工,相对而言,小商店、个体户以及市区居民前来缴交绿化费的不多。

  据规定,凡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男性11周岁至60周岁,女性11周岁至55周岁的公民(丧失劳动能力者除外),每人每年均应承担义务植树5棵或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及其他绿化任务。未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年满18周岁且具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公民,应当缴纳绿化费。人们可以选择植树或是缴费的方式来完成自己的植树义务。

  海口市绿委办负责人介绍说,由于今年是义务植树绿化费收缴的第一年,省直机关没列入收缴行列。按照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原则,省直机关列入海口收缴范围,但明年是否收取,还没有最后确定。

  (相关报道见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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