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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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8:57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吴昊)昨日,我市召开水库移民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湖北省有关精神,动员部署我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此次扶持政策的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大中型水库”指水库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含1000万立方米),或水电站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上(含5万千瓦)的水利水电工程(不含渠系);“农村移民”指因兴建大中型水库土地被征用、被搬迁到安置
凡纳入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再次搬迁的移民只能享受一次后期扶持。 据悉,我市涉及的移民后期扶持人数约为7万人,会议宣布成立由市长李宪生任组长,常务副市长涂勇、副市长张学忙任副组长的库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 涂勇在会上强调,各区政府作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制定本级实施方案,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讲和谐的高度提高认识,把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搞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