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改随继父姓 生父一怒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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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9:47 海峡都市报 | |||||||||
N《齐鲁晚报》供稿 本报讯 姜某离婚带着女儿另嫁刘姓后,嫌一家三口三个姓不好听,便擅自给女儿改了姓,结果被其前夫告上法庭。日前,山东莒南县法院一审判令姜某将女儿洋洋恢复为原来的“李姓”。
法院认为,对于离婚后子女姓氏的变更问题,《婚姻法》虽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的司法解释中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的纠纷,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