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女儿改随继父姓 生父一怒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9:47 海峡都市报

  N《齐鲁晚报》供稿

  本报讯 姜某离婚带着女儿另嫁刘姓后,嫌一家三口三个姓不好听,便擅自给女儿改了姓,结果被其前夫告上法庭。日前,山东莒南县法院一审判令姜某将女儿洋洋恢复为原来的“李姓”。

  法院认为,对于离婚后子女姓氏的变更问题,《婚姻法》虽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的司法解释中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的纠纷,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