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单位延报影响救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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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9:53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樊亮) 省安监局日前对桦甸市大线沟金矿新源坑“10·30”冒顶片帮重大事故进行了通报。该事故造成3名职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0余万元。因事故单位没有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给抢险救援带来了被动。针对这起事故和我省近期矿山死亡事故多发的情况,省长王珉曾作出批示:全力组织搜救,查明事故原因。安监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把近期高发的死亡事故势头降下来。
经技术勘察分析,该起事故主要原因是,该矿400米中段C-21采场由于局部地压加大,该处采场围岩不稳固,上下盘围岩脱落,导致混凝土人工假底和上面的一中段充填料突然冒落产生冒顶片帮事故。 省安监局要求,近期要对非煤矿山企业人工假底的安全状况、生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普查,对没有设计方案、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管理有漏洞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产整顿。要求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非煤矿山企业,务必要以此为戒,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包括人员被困等未遂伤亡事故),都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延误。 结合对取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查复核工作,各市(州)安监局要加大对采空区、露天边坡、尾矿库、炸药库(地下发放站)及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系统等重点部位检查监管的力度,对安全生产条件下滑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生产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