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成避灾场所522个 可容纳灾民近40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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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0:24 现代金报 | |||||||||
浙江省“避灾工程”建设进展顺利。目前,7个试点单位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共建立避灾场所522个,总面积达14833万平方米,可容纳灾民近40万人。 记者昨天从浙江省民政厅了解到,今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的“避灾工程”建设试点工作,确定了北仑区、苍南县、庆元县、青田县、椒江区、天台县、普陀区等7个县(市、区)为试点单位,共投入建设经费55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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