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补助将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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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1:03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向岸)11月1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获悉,在国家和自治区财政的支持下,我区从今年起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水平,70多万名城市低保居民受益。 据了解,按照民政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精神,结合内蒙古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消费支出的实际情况,内蒙古采取部分地区提高保障标准和全面提高财政补助水平双向
按照生活状况划分为重点、特殊、基本保障3类补助群体,每类补助群体都有相应的补助上调标准。每月补助的增加金额从2006年1月1日起计算补发,补助人数以各地10月份的城市低保人员为基数。另外,为补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补助上调差额,国家已新增拨款1.05亿元,自治区财政追加预算1000万元。自治区政府要求各盟市、旗县财政相应按比例增加投入1500万元,确保补发资金于11月30日前全部发放到城市低保对象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