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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发出通知部署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1:07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决定,党的十七大于200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最近,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对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中央组织部近日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安排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

  中央确定,党的十七大代表名额为2220名,将由全国38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中央
提出,党的十七大代表应当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要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党的十七大代表中,既要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也要有生产和工作一线的党员;要有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等各方面的代表;要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的名额;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要占一定比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中,要有适当数量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员。

  中央要求,在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中,要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充分走群众路线,把发扬民主贯穿于全过程。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广泛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和代表选举工作,保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的参与率。要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集体讨论,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通过采取考察预告、在适当范围内公示等方式听取意见。省区市要按照规定要求在适当时候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有关情况并听取意见。坚持差额选举,提高差额比例,各选举单位要按照不少于15%的差额比例,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出席党的十七大的代表。

  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从现在开始,到明年6月底前结束。

  中组部负责人就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答新华社记者问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明年下半年召开党的十七大的决定后,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央组织部专门召开会议对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进行了部署。近日,中组部负责人就做好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

  问:十七大代表的名额比十六大增加了100名,是怎样考虑的?代表名额是如何进行分配的?

  答: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中确定,十七大代表名额为2220名。这个名额比十六大增加100名,主要考虑:一是十六大以来全国党员人数增加了600万人;二是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

  十七大代表的名额,原则上是按各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数、党员人数进行分配的,并适当考虑前几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数等因素。按照这一分配办法,各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比十六大时都有增加。另外,按惯例,中央将确定一部分已经退出领导岗位的老党员作为特邀代表出席大会。

  问:十七大代表的选举单位是如何划分的,与以前相比有什么变化?

  答:综合考虑中央、地方和部队等因素,十七大代表的选举,共划分为38个选举单位。与十六大相比,选举单位数相同,但有两点变化:一是十六大时,中央金融系统各单位党的关系隶属于中央金融工委,中央金融系统作为一个选举单位,由中央委托中央金融工委组织召开党代表会议选举十六大代表。2003年中央撤销中央金融工委以后,中央各金融单位的党组织分别实行垂直领导,党的关系及行政关系互不隶属。因此,中央决定,十七大时中央金融系统仍作为一个选举单位,但代表(含机关本身)名额由中央直接分配到各单位,由各单位党委负责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大会期间合编为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二是十六大时,中央企业系统(在京)代表的选举由中央委托中央企业工委负责。2003年,中央不再设立企业工委,组建了国资委党委。中央决定,党的关系在国资委党委的企业和国资委机关,由国资委党委组织召开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十七大代表,大会期间编为中央企业系统(在京)代表团。党组织关系在京外的企业,仍在地方参加选举,编入地方代表团。

  问:请谈谈十七大代表的产生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从全党7000多万名党员中,选出2220名出席党的十七大的代表,各级各类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参加,这是一项宏大的工作,庄严隆重,意义深远。完成好这项工作,不仅要明确代表的标准和条件,而且要有科学严密的产生程序。为此,《通知》对十七大代表的产生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包括以下5个步骤:

  1、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要从基层开始,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发动,保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参与率。要经过上下结合、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县(市)和地(市)党委上报的推荐人选应由全委会讨论决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由选举单位党委常委会(工委、党组)讨论确定。

  2、组织考察。按照代表应具备的条件,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时,要实行考察预告。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3、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公示。根据本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含差额数)和代表条件、结构要求以及考察情况,由党委常委会(工委、党组)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由选举单位在选举单位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确定前,应征求同级纪检机关的意见。

  4、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工委会议、党组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按规定时间报送中央组织部进行初步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委会召开前,要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并听取意见。

  5、代表选举。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工委扩大会议),差额选举出席十七大的代表。选举结果按规定时间报中央。

  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前,要由十七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问:十七大代表选举中如何进一步扩大民主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请谈谈在这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答:从前几次全国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看,有一条重要经验,就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在借鉴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方面采取了一些实际步骤,有一些新举措新办法。从十七大代表的产生程序可以看到,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体现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穿于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其中新的举措有以下几点:

  一是扩大了差额选举比例,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进行正式选举时,代表候选人一般应多于应选名额的15%,差额比例比十六大时增加了5个百分点,进一步扩大了选举人的选择范围,有利于好中选优。

  二是县(市)和地(市)两级党委上报的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由过去的常委会讨论决定改为由常委会提名、全委会讨论决定,扩大和完善了确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环节的民主,有利于选准选好推荐人选。

  三是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实行考察预告;选举单位对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在本选举单位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便于更加广泛地听取意见。

  四是省区市在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之前,要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并听取意见。这在以前是没有过的,将会产生重大而积极的影响。

  五是提高了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的比例,除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维持不变外,其他选举单位中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的比例,一般比十六大时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省区市还要有适当数量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员代表。提高一线代表的比例,可以更好地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六是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宣传。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是一项重要的党务活动。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的要求,适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的安排部署、程序方法及有关要求,并根据代表选举工作的不同阶段,适时进行宣传报道。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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