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江河段采砂收费标准有所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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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2:23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宋光亚报道:昨日,记者从省财政部门了解到,为保护长江河道及采砂单位或个人的合法利益,国家对长 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从事采砂(含吹填造地采砂)、采石、取土和淘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进行了重 新核定,按照开采的砂石量按月计收,其中长江宜昌以上干流河道为每吨1元,长江宜昌到湖口干流河道为每吨1.5元,长 江湖口以下干流河道为每吨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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