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房客中煤气 房东要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2:33 法制晚报

  房客中煤气 房东要受罚?

  关键词:煤气中毒

  新闻回放

  朝阳警方近日在朝阳公园进行预防煤气中毒的宣传。警方透露,如果发生煤气中毒死亡事件,房东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据《法制晚报》)

  ■各说各话

  是护民之举

  房东出租房屋的时候,常常忽视了对房客预防煤气中毒设备的提供与知识的告知,不能保证房客的安全居住。正是房东没能承担起应负的责任和义务,才引发了悲剧的发生。现在,警方从保护房客的安全着手,把房客预防冬季煤气中毒的责任交给房东,要求房东承担起预防的责任,无疑是抓到了预防的源头。

  警方明确了房东的责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带给社会的是更加安全的生存环境。

  景志强

  缺乏法律依据

  在生炉取暖时如何防范煤气中毒应该是个“1+1”的问题,房东是房子的主人,却不是房客的监护人,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去房客屋里干预人家的事。所以煤气中毒事故责任不能全加在房东身上。

  此外,房东与房客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合同双方。房屋出租后,房屋的使用权就转移给了房客。房客在房屋内如何设置和使用取暖用具是人家的自由和权利,作为房东,只能善意提醒,而无权强行干涉。

  张红蕊

  有推卸责任之嫌

  北京的房东们身上又多了一道紧扣箍。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在北京当房东最难了,此前有报道说,房东必须保障房客没有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还要与房客签订安全、防火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协议……

  笔者以为,确保房客的安全,本是警方的责任,现在警方单方面地将责任转移到房东身上,有推卸责任之嫌。

  北京有许多的流动人口,其中绝大多数人是靠租房来解决居住问题的。房东的责任越来越大,那是不是会提高房租呢?这么一来,流动人口承担的生活压力岂不更大?

  王军荣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