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户不扫雪最高罚1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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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2:36 新闻晚报 | |||||||||
□刘建宏 晚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 昨天上午,北京市城管执法局表示,在未来一周内,各级城管部门将向市民陆续发放5万封公开信,为随时可能到来的扫雪工作做好准备。 按照规定,各个商家应该自扫门前雪,白天降雪的,应当随时清扫,两小时通路,4小时消除;夜间降雪的,应当在次日10时前清扫干净。未能及时清除干净的,将被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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