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改建公共建筑 必须按热计量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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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3:43 法制晚报 | |||||||||
河南 新建改建公共建筑 必须按热计量收费 新华社郑州11月13日专电(记者 李丽静)河南省加快推进城市供热计量工作,今后新建改建公共建筑必须达到按热计量收费的要求。
河南省建设厅日前要求全省各地加快推进城市供热计量工作。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城镇建筑节能标准,所有新建、改建建筑的采 暖系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都要符合热计量技术要求。 新建集中采暖住宅必须按《河南省城镇住宅集中供热分户控制、计量收费设计和安装规程》进行设计,达不到规程要求的,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予竣工备案。新建、改建公共建筑采暖系统也必须满足热计量的技术要求,达到按热计量收费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