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数器官捐献出自广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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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3:49 北京晚报 | |||||||||
本报广州专讯昨天下午,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等6家单位联合宣布:中国首批国际标准化脑死亡者器官无偿捐献及成功移植已经拯救100例病人;24位脑死亡捐献者捐出106个器官,其中半数出自广东。 11月3日,广东番禺61岁的陈桂謦女士脑死亡后,捐献5个器官,拯救了7个生命。陈女士到目前为止是器官捐献的年龄最大者,她的捐献结果使中国捐献器官达到100例整。
昨天,深圳市又有一名患有脑部疾病、生命力逐渐减弱的17岁小男孩父母,决定捐赠孩子的器官。 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副主任委员陈忠华教授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器官移植来源问题在我国一直没有得到系统地解决。经过媒体长期不遗余力地宣传,2003年到2006年,我国脑死亡捐赠器官的数量呈300%—400%增长,情况喜人。 陈忠华公布了国际上脑死亡判定标准及程序:所有案例都由直系亲属直接提出申请,经反复交谈,达成一致认识。结论必须由两位以上的高资历神经内科、颅脑外科、麻醉师或ICU专家按相关医学文献,逐条认真检查病人,并如实记录,12小时后再确认一次;每次检查必须通知家属到场。 据悉,为杜绝犯罪可能,所获器官的分配严格遵守全国分流原则,统一由项目负责人向全国多家无关医院分配,而并非项目组和个人获得利益,也不单纯是项目组所在单位获得利益。 廖怀凌胡延滨张议元D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