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成电动食品加工器“咬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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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3:4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滨)搅拌机、榨汁机等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如今已成为家庭中常用的家用电器。但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公布的电动食品加工器具质量抽查却显示,该产品抽样合格率只有72.7%。一些不合格产品存在伤人危险。 抽查中发现,个别产品电机功率过大,造成实测输入功率偏差不符合标准要求。有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不合格,有的产品内部空间较小,通风散热差,热保护器选用不当,
质检总局曝光了两种质量较差的产品,涉及到:中山市哥尔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哥尔”榨汁机、佛山市钜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快得”搅拌机。质检总局提醒消费者,选购电动食品加工器具时一定要选择有“CCC”标志的产品。D044 | |||||||||